一、基本信息
决议全称:Nghị quyết số 36/2026/QH16 —— 关于设立广宁市的决议
通过时间:2026 年 8 月 24 日,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非常会议
正式生效:2026 年 9 月 1 日
签署公布:国会主席陈青敏
立法依据:《地方政府组织法》第 72/2025/QH15 号;政府第 491/TTr-CP 号提案
核心事项:撤销广宁省,设立中央直辖市广宁市
二、决议正文要点
第一条 设立广宁市
以原广宁省全部自然面积与人口为基础,设立中央直辖市 ——广宁市
行政边界:与北宁省、海防市、谅山省接壤;东临北部湾,东北与中国交界
行政中心:下龙市(不变)
行政代码:22(沿用原广宁省代码)
第二条 生效时间
本决议自2026 年 9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
第三条 组织实施
政府、国会、地方人民议会 / 人民委员会负责按规定完成机构设置、更名与人员安排,确保政务连续、民生稳定、国防安全
自生效日起,所有含 “广宁省” 名称的机关、组织、单位统一更名为 “广宁市”
此前颁发的证件、公文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,按规定统一换发
原适用于广宁省的政策与机制继续执行;中央另行颁布直辖市专属管理权限与财政体制
三、配套说明
面积与人口
面积:约6,177 平方公里
人口:约132 万人
下辖单位:原广宁省所辖行政单位整体划转,不作拆分或合并
定位与权限
定位:北部沿海核心都市、海洋经济中心、国际旅游与口岸枢纽、绿色智慧城市
权限变化:由省→中央直辖市,直接受中央管辖;财政分成、土地规划、重大项目审批权限全面提升,享有首都级政策倾斜
相邻联动:与河内、海防形成北部核心三角,辐射东北沿海与中越边境经济带
序列位置
越南第8 个中央直辖市
前序:河内、胡志明、海防、岘港、顺化、芹苴、同奈(4/30 生效)
后序:北宁(第 9 个,9/20 生效,第 39/2026/QH16 号决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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