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核心时间线与法律依据
表格
节点 时间 内容
政治局原则同意 2026-04-07 第 20-KL/TW 号结论,批准设立广宁市
国会正式通过 2026-08-24 第36/2026/QH16号决议,全票赞成
正式生效 2026-09-01 撤销广宁省,设立中央直辖市广宁市
行政范围 不变 以原广宁省全部行政区域为基础,不与其他省市合并
二、基本概况
中文名称:广宁市
越文名称:Thành phố Quảng Ninh
行政中心:下龙市(原省莅不变)
面积:约 6,177 平方公里
人口:约 132 万
相邻行政区:北接谅山、北宁;西接海防;东临北部湾及中国边境
定位:现代海洋都市、国家海洋经济与旅游中心、国际口岸枢纽,重点发展旅游、海洋经济、口岸贸易、清洁能源产业
三、升格后变化要点
行政层级:由省→中央直辖市,直接受中央管辖,财政、土地、规划权限提升
机构更名:自 9 月 1 日起,原 “省人民委员会”“省人民议会” 等统一更名为 “市” 级机构;原有公文、证件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
全国格局:越南直辖市总数增至9 个,广宁为第 8 个(同奈 4 月 30 日第 7,北宁 9 月 20 日第 9)
省级总数:仍为34 个(9 直辖市 + 25 省),仅内部类型调整
四、意义与背景
广宁拥有下龙湾世界自然遗产、芒街口岸、海防 — 广宁经济带核心区位,是北部重要增长极
为 2025–2026 年行政区划改革的延续:先合并精简(63→34 省级),再将经济强省升格为直辖市,强化统筹与资源配置
与河内、海防形成北部核心三角,提升红河三角洲整体竞争力
阅读:
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
![]() | ![]() |

